第十三章 工 業
第一節 清代
清代的三角湧除特產樟腦、茶葉及木藍外,人工製造品方面則以木藍、薯榔作染料之『染布』,及用三角湧溪潔淨水質製成之『三角湧米粉』出名。有謂所產米粉『白色透明,全臺不見其可比者』,為眾所稱讚。又因山地擁有自然森林資源,故伐木製材木器家具業亦相當興盛。此外,尚有赤糖(紅糖)之製造,晚清鄰近三角湧之隆恩埔,設有蔗廍(製糖廠),其產量相當可觀,不但可供當地之需用,並且可外銷他地。
第一項 染布業
三角湧地當大菁染料植物的產地,而清澈的三角湧溪又具備染布需要的良好水質,再加上可利用淡水河運之便,由下游港埠運進布匹,這些有利的先天條件造就發展染布業的絕佳環境。遂在農業社會的市集中逐漸形成三角湧街的行業特色。翁添即將收成之木藍充作染布,有一部分則輸出到對岸,並從大陸輸入布料售與當地商民,是時三角湧之染布業者已相當多。據本地林氏族譜記載:安溪人林致遠即在道光年間渡海來此經營染房,所以至遲道光初年,染坊這種自染自售的農業社會簡單工業便已在三角湧街上出現。
染布業在早期墾拓社會即供應附近地區之需求,迨同治、光緒年間大盛。由三角湧街頭人陳種玉於同治十年(1871)開設的『陳恆芳染坊』、秀才林金井開設的『林元吉染房』、還有同為秀才出身的陳嘉猷所開設『元芳號染房』都是老字號的染坊。染坊除了當地人開設,亦吸引外地商人前來營利;北部擁有多項事業的大嵙崁街建成商行主簡阿牛,大正年間在三角湧街亦開設『建發染房』。
三角湧街的染布業,武市(批發)文市(零賣)兼營,批發之運銷,不僅遍佈北部亦遠及中、南部,零售除在門市陳售,亦有人擔往外地出售;擔布者多往桃園、新竹方面的客家莊去,或往桃園、中壢,或取道新竹湖口,途經新埔、竹東、竹北等地,沿路販售,並在回程換購米、糖擔回。
經營染布業的人家,其店屋臨街前進如同一般商家均作店面,後進即做為染布的場所,以早年即經營染布的廖姓居民為例,當時在後進即置有五、六只供煮布的大染桶,沿街兩側的染布業者均將染妥的布擔往溪邊,在水中進行漂洗程序;東側店家出後門即可通往溪邊,位在西側的商家則需橫過街路,循小巷來回。
由於日人體制的全面介入,在西式服裝及日式和服帶引下,洋服、西裝、布行漸多,傳統染布業的產量和市場乃逐漸萎縮。
第二項 製腦業
(一)清代:
台灣未闢時,樟樹遍佈全島,是世界少有的天然樟腦重要產地。樟樹原為供建造船舶、建築物等使用。樟腦製造之起源,據傳最初係取自樹皮裂隙透出之樟腦,後將木片浸入水中,加以煮沸,冷卻後得其結晶。現代則用蒸餾法提取樟腦。
考本省製腦業,係於鄭成功治台之時,從內地傳入。當時台灣對岸之泉、漳兩州,已經有製腦業,然僅供製藥之用。台灣歸入清朝版圖後,政府基於治台政策,曾一度禁止伐樟製腦,以防造船用之木材濫被採伐,至雍正三年(1725),始恢復製腦業,並對其買賣不加干涉,惟仍禁止秘密製造。至道光五年(1825),才禁止私人之買賣。
本鎮之製腦業,始於道光五年;是年,台灣府於艋舺設立軍二廠,兼辦樟腦業務。該廠與英人作樟腦貿易,同年九月便在三角湧近郊之山員潭子、十三添、打鐵坑、成福等處山地設置腦寮,從事砍伐樟樹及熬練樟腦事業。道光二十一年(1841),禁煙之役,英船輒至雞籠貿易,以鴉片易樟腦。咸豐初年亦有外僑及艋舺人之團體曾在左賣坑、竹坑、大寮等處採樟腦。咸豐五年(1855),英商德記洋行來台,與清政府訂立契約,在台設代辦店,獨攬樟腦出口業務,由於利厚,未幾其他外商亦陸續來台競購樟腦。當時清政府曾宣佈樟腦係屬政府之專賣物品。咸豐十年(1860),清政府與英法兩國訂立條約,除於北部開闢淡水、基隆二港外,又開闢安平、滬尾二港,作為對外進出口貿易商埠。官府並施行樟腦專賣,其後外商直接向製腦地以廉價購買之行動,乃被取消。
同治二年(1863)道台陳方伯恢復製腦禁制,通令內山所產木材,悉歸官用,不許私人採伐,嚴禁民間製造。嗣因市場上對樟腦之需要量增加,當局為增加產量,准由人民製造,由台灣道庫撥款收買,轉售外商;而台灣道台則向製腦業者,每年征收一定之銀兩,至是樟腦乃採局部專賣制度。同治四年(1865),英國商人John
Dodd來台灣視察樟腦產地並採購樟腦。同治六年(1867),議准由洋人自行入山採買樟腦,並明定章程,於是外商便直接至產地之一的三角湧收購樟腦。
初期的樟腦事業方起步,多在近山一帶發展,鮮聞漢番之間的衝突。但經多年的砍伐,山地產業的開發在近山墾闢殆盡,只有往內山深入,此舉在泰雅族人眼中乃造成其生活領域被入侵之行為。山地既是泰雅族人的生活空間,又為漢人富源之所在,利害之間的衝突遂不可免;漢人雖汲汲於山地資源的開採,不惜踰越漢番界限以為開採,卻也付出相當代價,時遭泰雅族人施以『出草』取其性命之報復。是時官方雖亦察覺樟腦之經濟價值,惟以歷來撫番不彰之經驗,並未作出政策性之介入手段,是以山地之爭形同漢人與泰雅族人爭取生存空間之拉鋸戰。迨同治九年(1870),由於番人『出草』日眾,致使腦灶荒廢,產量漸減。
晚清時期,北部台灣由於茶葉樟腦的產量大增,淡水港對外貿易愈加發達;光緒十一年(1885),詔設台灣巡撫,九月劉銘傳赴任,積極籌辦防務。次年,將樟腦及硫磺收歸官營,並於與大嵙崁、雙溪口同為當時北部樟腦主產地的三角湧設『三角湧腦局』於八張周厝旁,除厲行開發山地政策,倡導煮製樟腦事業外,並辦理樟腦收購事務,所產之樟腦均由腦局收購,再由官方售與特准的商人;同時在內山駐紮兵勇,以『防番』而保護製腦者開採原始樟林煮腦。
由於劉銘傳積極撫墾,山地為之開放,樟腦業一時勃興,達到盛產之顛峰。當時三角湧人參與開山撫番經營製腦業者有蘇馬力、陳小埤、陳嘉猷等人,而所產樟腦悉由大嵙崁腦務總局收購,然後再售與特約之德商公泰洋行及嗣後由粵人所開之恆豐號。光緒十六年(1890)十一月,清廷諭令將樟腦改為民營,官府僅能抽稅,樟腦專賣制度遂告廢止。樟腦專賣制度廢止後,政府為籌集『番界』守備駐防費,欲征樟腦稅每擔十八元,又遭外商反對,劉銘傳不得已乃撤退駐防內山之軍隊,於是『番人』乃日夜出沒於內山,殺害腦丁,燒燬腦寮。翌年,政府為應製腦業者之請求,再駐屯軍隊於『番地』,並由製腦業者負擔防費,番害方大為減少。同年三角湧腦局改稱『磺務委員兼辦北路腦務三角湧分局』,分局又稱『局館』,俗稱『抽分館』。
(二)日據時期:
清代本省製腦業者多粗製濫造,而商榷亦為外商所左右。日據之初,地方義軍猶存,投機者以樟腦之利甚厚,乃相繼來台,與外商競相冒險,深入製腦地,利用山胞從事樟腦之濫伐及粗製。日人於控制全島後,局勢漸告穩定,乃積極準備開發島山豐富的自然資源。日人目睹濫伐木料,若不加以管制,天然資源,將有枯竭之虞,乃於明治二十八年(1895)十月,公佈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翌年公佈樟腦稅則,及限制經營樟腦規則,分樟腦營業者為樟腦製造商、批發商及運輸商。
早期樟腦之用途,僅供驅蟲防腐及醫藥上之用,需要量不多,至歐美賽璐珞盛行之後,樟腦之需要量劇增;日據之前數年,台灣的製腦業正處於盛產巔峰,日人為保護原料,乃於明治三十二年(1899)六月,公佈台灣樟腦及樟腦油專賣規則,並設立樟腦局,專司樟腦專賣事宜。
樟腦業在既有產地原料不足的情形下,勢須再往內山深入開闢新來源,這一舉動觸發了泰雅族人的反抗行動。明治三十三年(1900),日人展開對泰雅族人的討伐行動,並封鎖番界,樟腦產量因而連年遞降,至日治大正年間,三峽的樟腦業已明顯的走下坡了。
(三)光復後:
光復後由於人造樟腦的普及,以及樟樹的供應漸漸匱乏,三峽的製腦工廠愈來愈少,最後一家製腦廠為位於中正路大同橋頭的『永泰製腦廠』。其所用之樟木,大多由花蓮、羅東一帶運來,然數量不多,樟木亦遠不如昔日粗大,含油量高。
製樟腦過程:
1.將樟木切段後刨成屑,丟入蒸鍋中,直到填滿為止,再將鍋蓋蓋緊,以防止蒸汽溢出。
2.蒸鍋底部與燒水的大鍋間,放置刻有細痕的木條,使樟木屑不致掉落水中,而熱氣又可透過木條的空隙往上,達到蒸煮的目的。
3.蒸者後產生的蒸氣,順著蒸鍋上方的管子流進蒸鍋上方的管子流進冷卻分離筒中,藉由水溫冷卻,化為腦油和水流出。
4.冷卻分離筒外,由一人負責調節水流的大小,冷水由底部入筒,進行冷卻;熱水由上方回流入大鍋內,使蒸鍋內的溫度維持恆定。
5.由分離筒流出的腦油和水,因油較水輕,會浮於水之上面,將腦油舀出後冷卻,即得到腦油與結晶後呈砂狀的樟腦粉。
6.腦油熬盡後之樟木屑,挖出後成為提煉腦油時之燃料。
第三項 炭薪業
早期因林木資源豐富,為最原始之燃料來源,早有炭薪之生產。
第四項 製茶業
茶樹在台灣北部山區適合生長的環境中間有野生分布。而安溪人祖籍地亦是茶葉之產地,在向山地開墾的過程當中,或有部份移民以其舊地的經驗與所闢山地環境之類似相結合,而由大陸攜進茶苗種植。台灣茶樹的種植,根據連橫《台灣通史》記載,始於嘉慶年間,當時茶樹的種植僅限淡水河及其支流的大嵙崁、新店、基隆等三溪流。至道光年間,已有茶葉出山,惟當時出口的茶葉均係粗製茶,商人將之輸往對岸的福州,供精製之用。同治四年(1865)John
Dodd來台灣採購樟腦的同時,並調查北部茶樹種植情形,認為氣候及土質均佳,乃由安溪縣運來茶苗,鼓勵植茶,銳意經營。同治七年(1868)Dodd在拳山、海山兩堡推廣的茶樹栽植擴展到本地的十三添莊,八年又擴大至橫溪、成福、鳶山、福德坑等處,將本地的粗製茶採收後送往其在大稻埕開設的茶館,再製成烏龍茶銷往國外。鼓勵植茶之際,復採買樟腦。山地天然資源樟腦的採取及開墾茶園植茶成為三角湧的重要產業。
由於外商競相加入茶葉貿易市場,北台的茶葉產量大增,植茶風氣極盛。三角湧地區的茶園採收後,多由茶農自行加工為粗茶,以三角湧街為集散地,透過街上的中盤茶商用船運沿淡水河而下,送往大稻埕賣與外國大盤商人精製。
第二節 日治時期工業之發展
第一項 概述
工業方面,清代晚期及日治初期,在三角湧已有製腦、製茶、製材、製造米粉染布等工業。
據明治三十三年(1900)之調查統計,三角湧有隆恩埔製糖一所,年產青糖五千九百斤,製藍五所,年產四千四百斤,製腦灶數約有五百灶,年產樟腦約二十萬斤,樟腦油十二萬斤。三角湧、樹林方面之製茶戶數,春茶有五四七戶,產量八十三萬斤,夏茶二四三戶,產量四十一萬斤,秋茶一五二戶,產量二十五萬斤,冬茶一四一戶,產量十三萬八千斤。在明治三十五年(1902)上半年,三角湧大豹社之製腦業,共計生產樟腦十萬三千斤,樟腦油六萬四千斤,六月以後則因山胞反抗而停業。
大正三年(1914)二月,在三角湧庄設有芳泉製酒公司。至大正七年(1918)三角湧地區,計有酒工廠一家,碾米廠五家,製茶工廠一家,製糖工廠一家,製油廠四家,鐵工廠九家,染色工廠十二家,傢俱製造七家,竹器加工三家及米粉製造工廠數家。昭和十年(1935)三峽地區則有製材工廠五所,傢俱製造十數家,及設有電氣乾燥室之米粉工廠及染色工廠等。
綜觀上述日治時期之工業、工場雖比清代已有相當的進步與發展,但多限於農林產之加工業,除日本三井合名會社大豹、大寮製茶工場之規模較大外,其餘多為中小企業之小型工場。
當時工業除製材業最發達外,其他木工業、米粉業、糖果業、染整業等,亦均早著聲名。茲將日治時期主要工業,製茶工廠、製材工廠、米粉製造工廠、造酒工廠等分項介紹於后:
第二項 製腦業
明治三十三年(1900)三角湧地區製腦灶數約有五百灶,年產樟腦約二十萬台斤,樟腦油十二萬台斤。在明治三十五年(1902)上半年,三角湧大豹社山區之製腦業,共計生產樟腦十萬三千台斤,樟腦油六萬四千台斤,六月以後則因遭泰雅族住民反抗而停業,此後數年間日人與住民展開鎮壓反抗行動,製腦事業中斷。日後新產地的製腦事業統由日資會社經營。大正十一年(1922)海山郡有腦灶七三三灶、從業腦丁一、四○三人,生產量樟腦四五、二七四斤、樟腦油五五、五七一斤、芳樟油八一○、七六斤,共計九一一、六一二斤。
一、三井合名會社製腦部
明治四十三(1910)以後,由三井合名會社利用豐富原料木以真樟灶煉製,其產量雖無正確數字,但據側面了解,每月可有樟腦十萬台斤,樟腦油二十萬台斤之多。嗣因原料木逐漸減少,產量亦隨之而減。至大正六、七年間,由於真樟木砍伐殆盡,月產量僅樟腦二萬台斤,樟腦油四至五萬台斤而已。
二、台灣製腦株式會社三峽監理詰所
大正八年(1919)五月,台灣製腦株式會社創立,承三井合名會社出讓其製腦部,隨即利用三井原先位於公館後一一七號之事務所改置監理詰所,開始經營製腦事業。
創立當時,由於真樟原料不多,只剩有真樟灶二十餘灶。故於大豹、東眼、竹坑、雞罩山各製腦地新築芳樟灶五百餘灶。斯時芳樟原料尚稱豐富,月產量為樟腦一萬台斤,樟腦油二萬台斤、芳樟油則達二十餘萬台斤之多。從業人員有腦丁一千二、三百人,事務員二十餘人。後因當地原料漸減,乃擴及有木管內之熊空山、北插天山等地,而得維持芳樟油十至十五萬台斤之月產量。迨昭和三年(1928)間,更因原料之銳減,產量顯著減少。至昭和七年(1932)真樟灶幾乎無存,只剩有芳樟灶一百三十餘灶,月產量亦不過一萬二、三千台斤而已。昭和九年(1934)八月僅存真樟灶八灶、芳樟灶一一六灶,月產量為樟腦三百台斤,樟腦油八百台斤,芳樟油一萬台斤左右。在此情況下,產量逐年減少,自不待言。
註:登錄於大正十四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資料來源:台灣總督府殖廣局商工課,一九二六。
第三項 染布業
據明治三十三年(1900)之調查統計,製藍五所,年產四千四百斤。
海山郡的染布業不外板橋、三峽兩地,其中大半又以三峽庄為多,至昭和十五年中和庄始有新式染工場之出現,故由海山郡染布業之統計數字即可窺見當時三峽染布業之一般。
昭和三年(1928)海山郡全郡共六家。自昭和五年(1930)後,三峽有登記的染布業只有二、三家的局面。
海山郡染布業統計(1930-1941)
三峽庄(街)染布業統計(1930-1941)
第四項 碾米業(碾米工廠)與米粉製造業
舊式之碾米廠稱為土壟間,日治後至大正初年,碾米廠始電氣化。大正六年(1917)七月十六日,三角湧公館後設立大有精米公司,經營碾米及精米,股東五人,資本金一萬元。
原來在清末日治初,三角湧米粉早已聞名於全臺,夙以當地名產行銷各地。蓋米粉之製造,有三峽溪之潔淨水流可資利用,所製成的產品品質極佳。明治四十年(1907)東京勸業博覽會,八張陳同出品之米粉即獲紀念三等賞,後來八張之陳忠,因善於應用化學與電氣,其經營之米粉工場利用工業化學、裝設電氣乾燥室,置有乾燥爐及機械設備,不論晴雨每日皆能大量生產良質米粉,其產品經包裝後,以三峽名產運供島都台北市各大百貨商店銷售。昭和初年由於銷量遽增,大有供不應求之勢,而擴大生產設備。
深諳其質者稱:日曬自然晾乾的米粉,色澤略微呈灰,耐久可儲放經年,一般人所喜愛色澤透白之產品,係由機器乾燥,然不耐久藏。地方鄉老尚知八張有陳忠開設米粉工廠,技術工人為王某者。
日治時期的碾米業工場(公司)
註:1.○登錄於1920大正七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2.◎登錄於1926大正十四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3.☉登錄於1929昭和二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4.☆登錄於1929昭和三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5.◇登錄於19330昭和四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6.△登錄於1931昭和五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資料來源:1.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商工課:1920, 1926, 1929。
2.台北州內務部:1929, 1930, 1931
第五項 製茶業
海山地區之茶,係以三峽茶及擺接茶聞名。茶農多分佈於三峽。茲將本鎮大型製茶工場及昭和間創設的茶業公司介紹於后:
(一)三井合名會社大豹製茶工場:在三峽插角內插角(今插角里八○號),係日本三井合名會社所經營。於大正十一年(1922)以舊式茶寮開始製茶,生產烏龍茶及包種茶。大正十二年(1923)四月,新設新式工場,安裝新式製茶機械,工場面積二千坪,動力一二○馬力,每日可製造粗茶四千五百斤。嗣後停製烏龍茶及包種茶,專製紅茶,年產粗製紅茶三十萬斤,附屬茶園有五七四甲,以製造日東牌紅茶聞名,產品多輸出日本及外國。
(二)三井合名會社大寮製茶工場:在三峽竹崙字崙尾(今竹崙里,一六六號),亦為日本三井合名會社所經營。大正十一年(1922)以舊式茶寮開始製造烏龍茶及包種茶,大正十三年(1924)十一月改設新式工場,專門製造紅茶產日東牌紅茶。工場面積八百坪,動力四十七馬力,每日可製造粗茶二千五百斤,年產粗製紅茶十萬斤,附屬茶園有二七二甲。
(三)興隆茶業公司:在三峽福德坑,大正十三年(1924)十月創設,股東十人,製造再製茶。
(四)昭奮茶業公司:在三峽福德坑,昭和三年(1928)四月六日創設,股東九人,資本一、四四○元,附屬茶園有一一○甲,經營製茶及銷售。
(五)和發茶業公司:在三峽福德坑,昭和三年(1928)四月六日創設,股東八人,資本金一、四四○元,製茶及銷售,附屬茶園有九十二甲。
(六)成福茶業公司:在三峽成福,昭和三年(1928)年四月十二日創設,股東十二人,資本金一、二○○元,經營製茶及銷售附屬茶園有五十八甲。
(七)小暗坑茶業公司:在三峽小暗坑,昭和三年(1928)創設經營製茶及銷售。
(八)山員潭子茶業公司:在三峽山員潭子,昭和三年(1928)創設,經營製茶及銷售。
(九)共榮茶業公司:在三峽白雞,昭和六年(1931)一月陳連埤創設,股東十四人,資本金一、一○○元,經營製茶及銷售,附屬茶園有五十三甲。
(十)人和茶業公司:在三峽大埔字二鬮,昭和八年(1933)十一月陳安創設,股東九人,資本金一、二○○元,經營製茶及銷售,有附屬茶園六十九甲。
這些茶館均雇用臨時女工揀選茶葉,故在日治時期實為三峽地區女工就業之最大場所,對於住民之生計不無小補。但至昭和十三年(1938),除了三井合名會社所經營之大豹、大寮製茶工場仍在當地經營外,其餘茶館多為節省經費及改善經營法而遷移於台北大稻埕。故對女工之就業影響不少。
三峽當地之外,亦有三峽人在同屬三角湧支廳轄境的樹林從事茶業經營。『振元茶莊』係明治四十二年(1909)三月,三角湧橫溪人林溪中所創設,股東八人,資本金一萬四千三百元,專營再製烏龍茶及紅茶,為樹林歷史最久之茶館,大正十五年(1926)林溪中歿後,由其甥林國基繼續經營。
日治時期的製茶業工場(公司)
註:1.○登錄於1920大正七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2.◎登錄於1926大正十四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3.☉登錄於1929昭和二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4.☆登錄於1929昭和三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5.◇登錄於1930昭和四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6.△登錄於1931昭和五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資料來源:1.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商工課:1920,1926,1929。
2.台北州內務部:1929,1930,1931。
第六項 製材、木製品業
三峽之山地為木材產地,三峽製材工場與木工之發達有其地緣條件,三峽鎮境內『蕃地』為三井合名會社之事業區,大正十一年(1922)社製材、採籐、製炭之產值為七五、六二七.二五○元。在昭和八年(1933)有製材工廠五家,木工傢具製造業者十多家,其木製品質優,因佔木材產地之利,得以上等原料加工製造,產品品質優良,早為台北市及基隆方面市場所歡迎,運銷量極多。製材工廠之規模比較大者有三角湧採木組合,係明治四十一年(1908)創設,股東有一二二人,資本金七千零八十元。設在八張之興業製材部為鄭石欽所創。設在公館後之三峽製材組合,股東為黃三等十六人,資金一萬元。大正十四年(1925)設在八張之建興製材所股東五人,資本金三千元。又大正十五年(1926)陳秀根也在八張創設森發製材所。
(一)大正年間(1923-1926)三井合名會社海山郡內製材製籐統計
資料來源:<台北縣山胞編年>,《台北縣文獻叢輯》第二輯,頁三七一-三七四。
(二)日治時期的製材工場(所)
註:1.○登錄於1920大正七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2.◎登錄於1926大正十四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3.☉登錄於1929昭和二年末台灣工場通覽。
4.☆登錄於1929昭和三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5.◇登錄於1930昭和四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6.△登錄於1931昭和五年末台北州的工場。
資料來源:1.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商工課:1920,1926,1929。
2.台北州內務部:1929,1930,1931。
第七項 食料工業(製糖、製酒、製油)
大正三年三月二十五日(1914),在酒類尚未專賣之前,有江有記氏於今三峽南橋中埔溪靠山一側的三角湧頂街頭設立芳泉製酒公司,該公司係合資,有股東三人,為資本金五千圓,職工六人之工場。大正六年(1917)改稱湧津製酒公司。資本金增為八、○○○圓。
大正十一年(1922)四月頒布『台灣酒類專賣令』,自是年七月一日實施酒類專賣。
此外比較有規模之工場則為大正十三年(1924),創設於三峽公館後之海山製糖公司,股東有六人,資本金七千元。
第八項 電力事業-變電所
日人全島電力網路的建設由台灣總督府工事部主其事。大正七年(1918)十月在三角湧一帶展開線路測量工作,區域包括橫溪莊、劉厝埔莊、公館後莊、三角湧庄,當批之南還有二甲九庄、橋仔頭庄、中庄、缺仔庄、員樹林庄、三坑仔庄、大坪庄等莊在內,由途經的庄域看,電力線路似乎由台北沿大嵙崁溪右岸南下,經三角湧街庄後跨大嵙崁溪,繼循左岸而去。大正八年(1919)二月初,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前身的官營電力事業在公館後成福輕便鐵道公司車站西鄰設置三角湧變電所及散宿所(服務所),於是,大正後期三峽街路的西側樹立電線桿,經濟能力許可的少部份人家率先接線通電,電力照明引進街內。其後莊內及鄰近其他地區陸續送電;鶯歌方面於大正十四年(1925)四月三日送電,橫溪、成福方面於昭和三年(1928)九月十三日送電,大埔、金瓜坑方面於昭和七年(1932)二月二十二日送電。至昭和九年(1934)的供電情形為:動力二四○馬力,電燈一九二四燈。
其它略要註明於下:
1.設置地點:三峽庄公館後字公館後一二五番地。
2.設立日期:大正八年二月一日。
3.配電容量:三○○度(千瓦)
第三節 光復以來之工業
第一項 光復後工業之發展
光復初期新產生的工業包括魚網廠、汽水、製冰、磚廠、鐵工廠等初級產業,嗣後棉紗纖維、紡織等勞力密集產業陸續崛起。近年因工業發達,技術導向的工業廠家激增。
民國五十三年(1946)底,本鎮有製茶工廠十七,製材工廠四,棉紗工廠一,碾米廠十六,魚網廠一,汽水工廠一,鐵工廠二,木栓工廠一,冰塊廠一,磚廠二,纖維工廠二,製竹工廠二,柑桔檢裝廠三,總計有工廠五十三處。同時,民國五十三年間鼎昌金屬工廠在本鎮設廠,擁有員工兩百人。
民國六十二年(1973)電子工業有一家、員工五八○人,金屬工業二家、員工一八五人,機械製造業有一家、員工五人,紡織工業十三家、從業員工二、五五○人,飲食品工業三○家、員工二○五人,化學工業二十二家、員工二、一四二人,製材業九家、員工二一三人,其它八家、員工四八五人,總計全鎮有八十六家工廠,從業員工六、三六四人。
光復初期較為特別的製造業殆屬藥劑方面之『中國血清疫苗製造所(股)』,該公司為當時國內少數專事生產血清、疫苗之製造廠,生產之產品供應衛生署、國防部等單位。另外,較為特別的還有位於中埔里大同路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所屬三峽工廠,為全省唯一專事嗎啡製造的工廠。民國五十年代有日人投資設立桃井漁網廠,從事流刺網製造,行銷台灣本地及南洋地區。
主要行業之發展大略為:
1.製茶業自光復以來即維持十數家之規模,民國五十年代穩定維持有十七家的局面。
2.碾米業在五十三年有十六家,到了民國六十年減為十四家。
3.製材業亦始終有四家工廠經營。
4.紡織業在民國六十年(1971)已有九家設廠,此後陸續增加,民國八十年(1991)則達二十一家。
5.食品工廠在民國六十年以後(1971)也有二十家以上。
6.電機(含電器、電子)製造業在民國七十年(1981)有十家,近年發展迅速,已達二十四家以上,增長一倍有餘。
工廠之數目在民國五十三年(1964)達到五十三家,民國六十五年增至一○五家,民國八十年已突破二○○家。本鎮歷年登記工廠統計如下:
(一)五○年代的工廠數
(二)六○年代至八○年代的工廠數
第二項 工廠現況
電子業(有大同公司三峽廠)、紡織業、塑膠業(有台塑三峽廠)、纖維業可說是本鎮當今之主要工業。民國七十九年(1990)底之工廠總數已將屆三百家。另根據民國八十一年(1992)四至六月所進行的『中華民國八十年台閩地區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資料,三峽鎮『製造業』的工廠數則更達四○六家之眾。
三峽鎮登記在案工廠名表
資料來源:工廠校正調查底冊。
註:本表為截至民國七十九年(1990)資料,備註欄註記係民國八十年(1991)四至六月間之校正記錄。少數幾家有漏字口或誤排現象?係原底冊即有缺誤,無可訂正,謹說明於此。
第三項 特定事業
一、台灣電力公司三峽服務所
本所隸屬台灣電力公司位於新莊的台北西區營業處,營業範圍除三峽鎮全境,並包括大漢溪以東之樹林鎮、鶯歌鎮三鶯大橋數里。民國七十九年(1990)間,以轄內服務用戶超過二萬二千戶升等為特二級服務所,民國八十一年(1992)用電戶更達二萬五千餘戶。
所址民國五十一年(1962)時設於民權街,民國五十三年(1964)間一度遷入三峽變電所內,其後民國五十六年(1967)再遷文化路、民國五十八年(1969)移龍埔路,此後民國七十年(1981)間位於中正路一段六十四號現址自建的房舍落成,遷入迄今。
服務所之編制有主管級主任一人、主辦三人,全所員工十五人。包括電務(工程、線路養護)、電費(抄錶收費、電表維護)、業務(申請登記、審核使用執照、宣導)三部門。
電力供應係由二次變電所三峽變電所之九條饋線(其中二線併同,實際有八條饋線線路)、北鶯變電所之三條饋線。三峽變電所全部供應鎮內用電。
二、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板新給水廠
(一)緒言
1.沿革概況:
本廠位於台北縣三峽鎮鳶山山麓三鶯大橋西側,緊臨大漢溪,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三鶯交流道旁,距離鶯歌一.五公里,三峽二公里,在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成立以前,台北縣板橋、新莊及鄰近地區,僅有板橋、樹林、新莊、泰山等四個自來水廠,分別隸屬於各該市鎮鄉公所,因受組織型態及財務結構限制,未能適時辦理擴建、開闢水源工程,而板新地區為台北市衛星市鎮,由於近年來政府積極加強基層建設,社會安定,人口增加極為迅速,工商業突飛猛進,供水量自無法滿足實際需求,部份居民及工廠競相汲取地下井水,不但水質不良,抑且造成臺北盆地地層嚴重下陷,中央與地方政府為解決此地區日愈嚴重之缺水現象,及防止地層下陷兩大問題,還委託前台灣省公共工程局擬定『板橋地區自來水系統計劃』及『新莊地區自來水系統計劃』,嗣於民國六十三年(1974)元月,本省實施自來水事業統一經營,成立自來水公司,自來水業務由本公司接辦,乃將該兩項計劃合併為『板新地區供水擴建計劃』,於民國六十三年(1974)七月完成設計,九月動工興建,民國六十五年(1976)五月完成第一期工程,本廠亦於斯時成立。本廠廠區佔地一四.八公頃,總工程費新台幣二十一億七仟萬元,分三期完成,原水利用石門水庫發電後之餘水,經淨水處理後供應台北、桃園兩縣十五鄉市鎮居民飲水及軍事工業用水,供水人口二○○萬人。
本廠自成立以來,出水量最初每日為三十萬立方公尺,經於民國六十八年(1979)全面擴建,目前最大出水能量每日七十萬立方公尺,而日出水量為六十七萬立方公尺,已達飽和,由於供水區域遼闊,區域內工商業復發展迅速,人口聚集急增,供水需求量乃與日劇增。為使供水區域內充分供應自來水,提高供水普及率,改善人民生活水準及環境,現正辦理第三期擴建工程,完成後本廠日出水量可達一百二十萬立方公尺,以滿足供水區域需水量。
2.水源:
利用石門水庫調配灌溉餘水及大漢溪未控制流量水,向石門水庫管理局訂定契約購買原水。
(二)本廠組織系統
1.組織編制
本廠隸屬於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全廠員工共計六十人,設廠長一人,下分四股,其職掌為:
水源股-負責水源管理,原水污染防治保護及鳶山堰、後村堰(位於樹林、鶯歌兩鎮交界)水庫之管理操作。
淨水股-負責淨水設備之管理維護,水質之處理與消毒,原水及清水抽送與操作。
機電股-負責機電設備之操作及管理維護,機器設備之操作保養及更新。
管線股-負責輸配水管線之管理與維護,供水區域內送配水量之調節及水壓測定。
2.組織員額
本廠有組織員額設置應置人數:
現任板新給水廠廠長為謝生郎。
(三)主要供水設施
1.鳶山堰
距淨水場約一.五公里,設沖刷道三門,溢流堰十八門,標高五一.五○公尺,蓄水庫有效調節容量為一二六萬立方公尺,主要功能,在不影響水庫各目標的用水原則下,有效調配灌溉餘水及石門水庫下游未控制流量水,配合水庫洩洪,唯不作防洪運用。
2.原水站
A.位於鳶山堰旁建抽水機房一座,設有二百匹馬力抽水機三台及四百匹馬力抽水機三台,計一千八百匹馬力,原水經由口徑二公尺立方導水渠引至淨水場。
B.另增設二.八公尺立方重力導水箱涵一條,原水經鳶山堰利用重力引入淨水場。
3.淨水設備
加藥室:一棟
設二匹馬力及一匹馬力定量加藥幫浦各三台,高分子加藥設備二組。
貯藥槽:設鋼筋混凝土內襯塑鋼容量二百噸四座,塑鋼五噸六座。
分水井:一池
快混池:四池
一、二期各二池,安裝七十七五匹馬力及十五匹馬力動力快混抽水機乙台。
膠羽池:十六池
一期計八池,每池各安裝七.五匹馬力豎軸膠羽機一組,每組轉速分別為二、一又三分之二、一又三分之一、一RPM。
二期計八池,每池各安裝二十、十五、七、五匹馬力豎軸膠羽機一組,每組轉速分別為二、二又三分之二、一又三分之一、一RPM。
沉澱池:十八池
一期二組,每組五池,二期二組,每組四池串聯。
快濾池:一期為傳統重力式,採用韋式濾床,旋轉式表面洗砂。
二期為三角濾床,旋轉式表面洗砂。
加氯室:一棟
安裝美製PEMWALT W&T真空立式加氯機四台,使用一噸裝氯筒,加氯量約為每日八百公斤,分濾前及清水消毒,濾前餘氯維持在0.5PPM,清水餘氯維持在1.0至1.5PPM間。
中和設備、蒸發設備各一組。
清水池:四池(一萬五千噸三池,一萬噸一池)。
配水池:二池(泰水二萬五千噸一池,尖山加壓站一萬噸一池)。
廢水池:二池
為四五×三○×三公尺容量四○五○立方公尺一池,六○×三○×三公尺容量五四○○立方公尺一池,設三十二匹馬力抽機三台,三十匹馬力抽水機四台,污泥沉澱池一座二六×三.七八五公尺,設攪拌機一台,回收池一六×六×三.九五公尺一池,設三十八匹馬力污泥抽水機二台。
深 井:五口
包括永和深井,板橋二、三號及江翠四、五號等。
加壓站:大型一站:埔乾加壓站(向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購入清水加壓)。
小型十一站:包括迴龍、大埔、大慶山佳、國際新城、華、青雲、南天母、獅子頭、觀音山、愛心等十一站。
化驗室:一棟
變電站:一處
抽水機房:一棟
設五百匹馬力抽水機四部,九百匹馬力抽水機四部,送尖山加壓站五百匹馬力抽水機三部,送三鶯地區五百匹馬力抽水機二部。
發電機房:一棟
柴油發電機計三十、一百、八五千瓦三台。
操作管理樓:二棟
4.管線長度
埋設送水管線長度(以三百公尺/公尺折合計算)口徑三百五十公尺/公尺至一千三百五十公尺/公尺為一、四九四、八二三公尺。
5.供水範圍
包括臺北縣之三峽、土城、板橋、中和、新莊、樹林、五股、蘆洲、泰山、八里、淡水、鶯歌及桃園、龜山、林口等十五市鄉鎮。
6.供水人口:二百萬人。
(四)鳶山堰蓄水範圍
蓄水範圍包括水庫設計最高洪水位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水庫周圍核定設置之保護帶及堰堤相關設施之土地及水面;即該堰最高洪水位標高五三.五公尺以下之蓄水域及大壩壩體、壩頂、消能池、進水口、取水口等重要設施,面積總計二百四十公頃,其中包含左岸之鶯歌鎮及大溪鎮中新里部分。
因本鎮用水戶只有七、三○○戶,未達到省自來水公司服務所一萬戶之設置標準,故尚未設立自來水服務所。
三、聯勤飛彈製造中心
民國六十年代中期,為強化國防武力而推動之『聯勤固本四號計劃』及『雄蜂計劃』,擇定本鎮大埔里二鬮、五鬮地區為其發展基地,於民國六十四年底(1975)開始辦理土地徵收作業,次年陸續完成雄蜂工程用地及聯勤二○六廠用地及其地上物之收購,繼而展開設廠工作。這處屬於國防工業之軍事設施佔地以百公頃計,其中包括中山科學院『飛彈製造中心』,生產國人自行研發之飛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