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樹生平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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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樹先生從民國十九年起參與台灣美術推展運動,成為台灣美術史上重要的畫家。廿三年與畫友陳澄波、廖繼春、顏水龍、楊三郎、陳清汾、李石樵及立石鐵臣等八人,創立「台陽美術協會」,開啟台灣現代美術史頁。是年擔任三峽庄協議會員,迄卅四年止。 當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及「耕者有其田」政策之初,少數人各執一見;李梅樹先生率先將其祖產四十餘甲地贈與佃農,不求任何報賞,充分表現出仁厚的一面。 民國卅九年,台灣實施地方自治,李梅樹先生連續當選台北縣第一、二、三屆縣議員。多年政治生涯,一本忠恕之道,克己復禮,推己及人。敬老慈幼,悲天憫人。
民國五十一年,應聘中國文化大學教授,五十三年應聘國立藝專教授兼美術科主任,為開啟我國藝術教育方向,將美術科雕塑組獨立設科,並兼任科主任,深得學生敬仰。 李梅樹先生早期作品,以寫實風格最具特色。中期作品,強調型態、色彩與明暗之變化。晚期作品,則趨於嚴謹壯闊,加深意識層次。先生常云:『藝術品之成功,最重要者為型態、明暗及色彩三大元素,必須求其「恰到好處」;過與不及,均為一般之通病。務須三者兼顧,方能漸進而達真、善、美之境界。』又謂:「藝術工作者,對自身之感觀,或所表現者,竟至毫無所知;他人又安得知其所以?則其有無藝術價值,不言而喻。」「台灣美術運動史」一書,稱譽先生為「萬里長城」。非過言也,實則先生之德與畫同其名焉。 (摘錄自 國史館 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七輯) |